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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寓地下室临时房屋租赁分配方案

2020-11-30 来源:后勤管理处 浏览:732


根据学校2020年第一次校长办公会通过的《兰州文理需要教师公寓地下室临时房屋出租管理办法》和省委巡视组有关巡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工作部署会精神,为切实做好教师公寓地下室临时房屋租赁工作,特制定分配实施方案。

一、租赁分配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教师公寓地下室临时房屋租赁分配。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具体事宜经学校研究,成立临时房屋租赁分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小组。

组 长:李敏骞

成 员:凌 毅   王振乾   魏 嘉   安春梅   李宗刚  

王庆荣   魏建明   教师代表

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凌毅兼任办公室主任。

  1. 资格审查组

组长:魏 嘉

成员:凌 毅  李宗刚   王振乾   魏建明  徐文炯  

教师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教师公寓有住房且没有出售出租的住户

报名资格审查。

  1. 抽签工作组

组长:王庆荣

成员:王振乾   魏 嘉   李宗刚   教师代表

工作职责: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认真核对报名住户,负责现场抽签组织安排工作,做到透明有序,进行登记公示。

  1. 缴款工作组

组长:安春梅

成员:张正喜  李 欣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缴纳诚信保证金、房屋租金的收缴工作,核实、核定缴款情况。

三、工作安排

1.20201127日在学校智慧校园办公系统平台发布《关于教师公寓地下室临时房屋登记报名的通知》;

2.2020121-3日登记;

3.2020124-6日,国资处会同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工会、教师代表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查,经审查核定后进行公示;

4.2020127-9日审查核定后有资格报名的住户缴纳诚信保证金;

5.20201211日,按照楼号区域划分,有序组织,进行现场抽签工作;

6.20201212-14日公示;

7.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在规定时间缴纳相关费用;

8.待临时房屋改造项目招标一个月,施工2个月,3月底完成改造,组织验收后,领取钥匙交接房屋。

四、其他规定

对现使用临时房屋的教师住户(2015年开始使用的15户,20191月分配后使用的12户)抽签分配结束后一周内搬离,钥匙交到教师公寓物业办公室。必须先到教师公寓物业办公室填写《搬离临时房屋的承诺书》后,方可报名登记。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学校临时房屋租赁分配领导小组要统一协调,合理安排,确保各环节公正有序进行;

2.各工作组要密切配合,按照分工要求,尽职尽责,规范操作,严守工作纪律;

3.办公室做好相关协调、咨询、资料张贴等工作;

4.各住户的抽签资格及抽签排序的审核,均按照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住户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通知单进入现场抽签;

6.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抽签者,由受委托人凭委托书证明参加抽签。



                                         后勤管理处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