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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处置预案

2015-09-12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后勤管理处 浏览:2090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

“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维护学校稳定,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突发事件。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员:党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制定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的紧急防控措施,指挥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迅速到达岗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指导检查各项应急处置的落实。

    (三)各单位职责

    1、校长办公室负责内外综合协调、车辆调度工作。

  2、纪监审负责对防控突发事件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查处和失职、渎职人员的责任追究。

3、学生处职责  加强对学生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突发事件的自我防护工作,查出发生突发事件后违纪学生的查处工作,检查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防控责任落实工作,组织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学生防控工作  ‘

    4、教务处负责突发事件期间全校教学、考试等教学环节排、检查、落实工作。

    5、保卫处加强对校园、公寓楼、集体活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等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的流动情况,协助校园医务室处理好相关隔离、疏导工作。

    6、宣传部、信息中心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印刷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报道,宣传普及防控知识;组织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媒体采访;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对外澄清事实,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和引导。          

    7、后勤管理处负责全校水、电及饮食安全工作,要对食堂卫生、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进行重点检查管理。对教学区、生活区、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的清扫和严格消毒,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进行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虫、杀菌、除臭等无害化处理,消除校园垃圾、污水、污物。要切实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的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要组织经营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严格执行 “五四制”,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坚决制止无照、无证商贩在校内设点摆摊出售食品。负责学生公寓卫生保洁工作,加强学生公寓用水用电的安全检查。

    8、各学院负责将防控突发事件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建立领导责任制。组织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建立学生考勤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教育学生不到无食品安全保障的校外餐饮摊点就餐,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督促检查学生保持宿舍卫生的整洁。负责本学院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9、后勤管理处卫生保健科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病人的诊治、转运及相关人员隔离、消毒、医学观察工作;按规定向相关卫生部门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协助各学院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知识普及工作。

    10、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

三、 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 监测

   学校建立校院二级监测体系,学校卫生保健科要实施学生日常诊疗登记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重点监测制度;各学院要建立重点传染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严格考勤制度,流行病症登记制度,发现异常立即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通过落实二级监测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防控。

(二) 预警

   校卫生保健科根据监测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校内医务人员认真分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提出预警建议,供领导小组决策。成立应急队伍,储备医疗器材和药品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及时开展救治和防控工作。

(三) 报告

     1、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2、应急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开展医学调查处置。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甘肃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向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报告以便快速应急响应。

四、应急反应

(一) 应急的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要坚持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边上报的原则,以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 应急反应措施

1、应急办公室在边组织、边救治边向领导小组汇报的同时,组织卫生保健科相关医务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文件认真分析,提出预警建议制定相应方案,供学校决策实施。

2、卫生保健科医务人员负责接诊,收治,转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病人员,实行重症管理、个别管理,对疑似病人进行排除或确诊;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样本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做好医务室医务人员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二次感染;对传染性病员,按照“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分类转运”的原则处理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宣传部按规定对外发布报道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4、各学院启动晨检考勤,落实学院内师生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协助卫生保健科做好患病师生的医疗救助工作;负责师生防控知识普及确保防控效果落实。

四、善后与恢复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为恢复学校正常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二)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师、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