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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015-09-12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后勤管理处 浏览:1613

为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保证公共饮水卫生安全,提高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任务

普及饮用水卫生事故预防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实行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置发生饮用水卫生事故。

二、工作原则

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协调配合。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工作机构

成立校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组长:分管后勤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学生处处长

组员:党校办主任、宣传部部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院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学校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

2、制定应急措施,组织、部署、协调处置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和善后处理工作。

3、监督检查学校供水的卫生环境、卫生设施、水质消毒处理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制订保障公共饮用水卫生安全应急措施与方案。

2、协调省市区相关卫生防疫和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处置。

3、开展经常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4、建立并培训饮用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现场处理队伍。

5、收集、汇总和报送应急事件准确信息。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向领导小组及时汇报相关信息。

7、与供水单位经常保持联络。

8、定期检查校内销售桶装饮用水和矿泉水的定点采购检验报告。

四、预警、监测与报告

(一)、后勤管理处建立学校饮用水事故防治责任制,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二)、环卫中心负责校园环境整治,保证教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

(三)、卫生保健科定期排查饮用水安全隐患。

(四)、水电中心落实值班责任制,如实登记水样定期监测化验结果,保证水站与二次供水设施24小时处于安全运行状态,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定期清洗供水设备,并及时记录。

五、应急处置

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经请示领导小组负责人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按下列处置程序组织现场处置。

(一)、水电中心立即切断污染水源,停止被污染水源供应并取样留存,启用校内储备水源。

(二)、后勤管理处向各用水单位下发通知,立即停止饮用污染水。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查明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并将相关情况、学校联系人上报教育厅、兰州市城关区政府和甘肃省疾病控制中心。

(四)、立即联系送水单位,做好罐装水送水准备。并在要求时间内向锅炉加注。

(五)、学生工作处组织各学学院向学生发放瓶装水。

(六)、水电中心组织对送水单位取水、制水、输水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避免二次水污染。

(七)、饮食中心组织食堂商户按实际用水量领取饮用水。

(八)、卫生保健科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事件调查,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九)、水电中心控制现场,保护造成饮用水安全的装水器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十)、突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十一)、经卫生部门对水质检测合格后,领导小组确定解除学校供水管制,重新启用公共水源。

六、善后与恢复

 (一)突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为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二)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饮水安全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相关设施和设备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